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鉴于我公司拥有专业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的项目团队,富德生命人寿委托我公司为其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并向我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我公司作为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方,与富德生命人寿签订《信息技术服务统一交易协议》,为其提供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业务支撑类需求开发服务、生产事件响应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维护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保障服务、信息科技风险防范服务、系统数据类服务、信息技术统筹采购服务及桌面事件响应支持服务。本次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677639J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法定代表人:方力
注册地: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27、28、29、30层
注册资本:1,175,200.5497万元
(二)与我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我公司为富德生命人寿的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富德生命人寿为我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2025年度我公司向富德生命人寿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为服务类关联交易,应以业务收入或支出金额计算交易金额。
根据协议约定,该关联交易全年预估收费金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10,300万元(含税,税率6%),若累计应收服务费用总额高于人民币10,300万元时,则按人民币10,300万元结算,不涉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相关比例要求。
四、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依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合理估算各项服务的整体采购成本、运营成本,以及服务事项所需的人力成本,共同协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对各项服务费用的协商及调整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各股东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此项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慎审查,各独立董事就此次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此次交易。
七、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属于我公司正常的运营管理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交易本身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监管规定。
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