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资产”)增资事项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5年10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同意公司向生命资产增资3亿元人民币,并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增资款注入生命资产指定账户。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生命资产成立于2011年7月15日,基于生命资产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向生命资产增资3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是生命资产的控股股东,我公司与富德生命人寿具有共同的四个股东: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盈德置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厚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的规定,此项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生命资产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成立,是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专业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生命资产注册资本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各股东的出资额与出资比例为: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认购新增注册 资本金(万元) |
增资后 |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0,000 | 30,000 | 60.0%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9,800 | 99% | 0 | 19,800 | 39.6% |
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0 | 1% | 0 | 200 | 0.4% |
合计 | 20,000 | 100% | 30,000 | 50,000 | 100%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下,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向生命资产增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公司向生命资产增资人民币3亿元,增资后公司持有生命资产股权比例为60%。
(二)交易结算方式
公司将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增资款注入生命资产指定账户。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增资自中国保监会核准后生效。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5年10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同意公司向生命资产增资3亿元人民币,并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增资款注入生命资产指定账户。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峻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除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14名董事均投同意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相关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集团化工作需要,有利于公司逐步完成集团化重组相关工作,也有利于生命资产长期、持续、稳健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被保险人权益的情况”,从而同意了此项交易。
六、承诺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